关于修订检测项目收费标准暂行 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6 |
关于修订检测项目收费标准暂行
规定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各委托单位:
本公司根据检测工作需要,参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公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13〕137号)收费标准,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原有关及新增项目参数收费价格进行修订,现公布如下:详见附件一。
本规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作废。
附件一:检测项目参数及价格一览表
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